2022-05-24 | 文章來源:
[學習技巧]
一.技能概述
1.技能的意義
它是有技能的個人運用已有的知識和經(jīng)驗,通過實踐形成的一種合法的活動方式。根據(jù)技能的性質和特點,技能可以分為操作技能和心理技能。技能具有以下特征:
(1)技能是習得的,不同于本能行為;
(2)技能是一種活動,不同于知識;
(3)技能是一種合法的活動方式,不同于一般的自愿運動。
2.技能和習慣
它是個體在特定情境下自動執(zhí)行特定動作的需要或特殊傾向。技能和習慣的區(qū)別在于:
一是技能越來越完善到一定的標準動作體系,而習慣越來越保留在原有的動作組織中。習慣是保守的,而技能是不斷接近一個標準的。
第二,技能有高級和低級,但技能沒有好壞之分。習慣不同。根據(jù)對個人和社會的意義,可以分為好的和壞的。
第三,技能與某些情境和任務相關,而習慣只與某些情境相關。技能是主動的,需要的時候出現(xiàn),不需要的時候不出現(xiàn),習慣是被動的。
第四,技能要和一定的客觀標準對比,和習慣對比的只是最后一個動作。也就是說,技能形成除了自身的動覺反饋,還需要其他的反饋,比如外界的感覺。
3.技能分類
根據(jù)技能本身的性質和特點,技能可以分為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
操作技能又稱動作技能、運動技能,是通過學習形成的合法操作活動。日常生活中的寫作、打字、繪畫;在音樂中演奏、彈奏、歌唱;體育運動中的田徑、球類和體操;車、刨、磨等生產(chǎn)活動都屬于操作技能的范疇。除了以上所列技能的一般特征外,操作技能還具有一些不同于心理技能的其他特征:(1)就動作對象而言,操作技能的活動對象是實物或肌肉,是客觀的;(2)就動作而言,操作技能的執(zhí)行是通過外肌運動來實現(xiàn)的,是外顯的;(3)就行動的結構而言,業(yè)務活動的每一個行動都必須實際執(zhí)行,不能合并或省略,所以在結構上是可擴展的。
心理技能又稱智力技能和認知技能,是通過學習形成的合法的心理活動。閱讀技能、寫作技能、算術技能和解決問題的技能都是常見的心理技能。一般來說,與操作技能相比,心理技能具有以下三個特點:(1)行動對象的理想性。與操作活動不同,心理活動的對象是客觀事物在人腦中的主觀形象,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是知識和信息。(2)行動執(zhí)行的潛力。因為心理活動是對概念對象的加工和轉化,它既不是像操作活動那樣通過外顯形式的物理運動來實現(xiàn),也不是像言語活動那樣通過言語器官或口腔肌肉的運動信號來實現(xiàn)。(3)機芯結構的簡單性。心理活動是不完整的,零碎的,高度省略和簡化的,不像操作活動,每一個動作都要實際做出,每一個字都要像外話一樣一個一個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