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 文章來源:
初級中學和普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zhì)》(中學);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shù)、信息技術(shù)、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shù)、信息技術(shù)、通用技術(shù)等14個學科。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tǒng)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國家統(tǒng)考地區(qū)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
國家統(tǒng)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科目一:《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識與能力》)。
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yè)知識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yè)知識。根據(jù)規(guī)定,只有筆試和面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