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 文章來源:湘潭縣教育局
湘潭縣第一中學位于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地處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qū)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區(qū)——天易示范區(qū),毗鄰107國道、京珠高速、滬昆高速,距株洲、湘潭高鐵站不到十五分鐘車程。學校有74年的辦學歷史,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湖南省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全國文明校園、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全國青少年校園籃球特色學校、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中國百強中學、湖南省首屆魅力校園,還是全省同時榮膺清華、北大直薦學生資質的六所高級中學之一,創(chuàng)造了從1999年至今持續(xù)領跑湘潭中學教育的輝煌。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湘潭縣第一中學2021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1.招聘學科專任教師7人。具體計劃為:語文2人,英語3人,地理2人。
2.體育(足球) 教練1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者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專業(yè)畢業(yè)證、學位證。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湘潭縣一中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崗位專業(yè)要求參照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和附件3:《2018年教育部最新碩士研究生指導專業(yè)目錄》設置,附件2和附件3均可在教育部官網進行查詢和下載。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附件2或附件3、但未列入本次招考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附件2或附件3的,由縣一中提出意見,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 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公告發(fā)布之日為湘潭縣在編在崗的教師。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所有招聘崗位均采取面試、筆試和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筆試、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15日17:00。
2.報名方式:報名工作由縣一中負責組織,設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形式,不接受電話報名。
(1)網上報名。
登錄湘潭縣第一中學校園網(http://www.xtxyz.com)或“湘潭縣第一中學”微信公眾號,網上填報《湘潭縣一中2021年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所需材料包含:①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或教育部學信網學歷注冊備案證明;③教師資格證(或“高中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④普通話證(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教師崗位要求到二級甲等及以上);⑤含學業(yè)成績的畢業(yè)生登記表;⑥就業(yè)協(xié)議書。面試和課堂教學兩個環(huán)節(jié)均須帶原件查驗。
(2)現場報名。在報名期內,考生攜帶以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到湘潭縣一中辦公樓二樓218室,如實填寫《湘潭縣一中2021年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重要提示
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縣第一中學校園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成績公布、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審查
湘潭縣一中根據報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
(三)組織考試
面試、筆試和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工作由湘潭縣一中負責組織,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保密局、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指導和監(jiān)督。
1. 面試
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評委小組為7人,其中校外評委不得少于4人。具體說明如下:
(1)面試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在縣一中進行??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面試當日發(fā)放)。
(2)學科專任教師崗位面試統(tǒng)一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體育(足球)教練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和自身技能測試,其中結構化面試占該項成績的50%,技能測試占該項成績的50%。
(3)面試開考比例與計劃調整。
所有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有效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經縣人社局批準,降低開考比例至2:1。
因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而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可調整至其他招聘崗位,并在考前發(fā)布調整公告。報考人員所報考的崗位取消的,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筆試
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均確定為筆試對象。
(1)筆試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17日14:00,在縣一中進行。
(2)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
(3)報考學科專任教師筆試內容為:以高中為起點、所報考學科專業(yè)內容,高考難度試題。
(4)報考體育(足球)教師的筆試內容為:以高中為起點的體育專業(yè)基礎知識(50%)及足球專業(yè)知識(50%)。
3.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
具體說明如下:
(1)課堂教學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18日9:00,在縣一中進行??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
(2)面對評委說課20分鐘。學科崗位考生教學內容為現行高中教材,具體內容由評委抽簽確定;體育(足球)教練考生教學內容為足球專業(yè)訓練。
(3)評委小組為7人,其中校外評委不得少于4人。
(四)體檢。
1.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綜合成績=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 +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成績×30%。
(2)各崗位筆試、面試成績、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 體檢對象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3. 體檢組織
體檢工作由縣一中具體組織,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對體檢過程進行監(jiān)督、指導。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疾靷戎赜谒枷胝伪憩F、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資格審查等環(huán)節(jié)棄權或不合格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整個替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縣人社局官網、湘潭縣第一中學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經市人社局核準為聘用人員。由縣一中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列入公益一類事業(yè)編制。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按期上崗、未按期辦理聘用手續(xù)或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及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等級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在湘潭縣第一中學的最低服務期為三年。
3.湘潭縣第一中學免費提供三年周轉房住房。
七、工作要求
湘潭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在湘潭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格按程序辦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fā)生。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附件下載>>>
1.2021年湘潭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docx
3.2018年教育部最新碩士研究生指導專業(yè)目錄.docx
湘潭縣第一中學
2021年3月15日
原標題:湘潭縣第一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tx.gov.cn/9140/9136/content_928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