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 文章來源:
根據教育發(fā)展和教學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fā)〔2015〕26號)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州人社發(fā)〔2017〕62號)文件精神,經州人社局核準,州體校公開選調教師1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州體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及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原則上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調入等程序進行。
二、選調范圍
1.學歷要求為專科及本科層次的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在編在崗教師。
2.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研究層次的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操守;
3.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及其他條件;
5.選調崗位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的,為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為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農村教學工作經歷和高中教學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6.近3年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