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 | 文章來源:
經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在區(qū)編委核定名額內,2016年岳塘區(qū)向社會公開選調3名教師,根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文件精神,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與方法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用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選調。
二、選調計劃
小學教師3名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具有選調崗位所需要的相關專業(yè)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2、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各級教育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小學、初中教師(含教學管理及教研人員),具有五年及以上教學、教研經歷(以取得事業(yè)編制時間計算)。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選調崗位年齡、學歷以及所需要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詳見《湘潭市岳塘區(qū)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與計劃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屬于下列情況的人員不能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檢立案調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后服務期限未滿的;
4、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制定選調工作方案→上報審批→發(fā)布選調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有關手續(xù)。
五、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須提交以下表格、證件、證明:①選調報名表(網上下載并填報完多);②在職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在編在崗5年以上證明;③年度考核近3年文件原件或復印件蓋單位公章;④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⑤學歷(第一及最高)原件及復印件1份;⑥《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⑧資格條件“其他要求”符合條件之一證書或文件原件。
3、報名地點:湘潭市岳塘區(qū)板塘大道81號岳塘區(qū)政府院內(市內乘5路公交車岳塘區(qū)政府站下車)。會議中心一樓大廳。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進行。根據選調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六、考試
1、本次公開選調不進行筆試,只進行面試。
2、選調最低開考比例:崗位計劃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比例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3、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實際操作的能力等。采用備課、試講、專業(yè)技能實際操作展示等方式進行。
4、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6年7月25-26日(地點:岳塘區(qū)政府院內主樓973室)。
5、面試時間地點:具體以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