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3 | 文章來源:
原標題:2017年洞口縣城區(qū)部分學校教師選聘方案
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從全縣中小學教師中選聘部分教師到縣城文昌學校、思源實驗學校、文昌街道中心小學、文昌街道第二小學、文昌街道第三小學等學校工作。為使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順利有序進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選聘基本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
二、選聘崗位與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思品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合計 |
文昌中學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2 | |||
思源學校初中部 | 1 | 2 | 2 | 1 | 1 | 1 | 1 | 1 | 10 | ||||
思源學校小學部 | 1 | 1 | 1 | 1 | 1 | 5 | |||||||
文昌街道所轄城區(qū)小學 | 8 | 7 | 1 | 1 | 1 | 18 |
三、選聘條件
1、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本縣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2、報考小學教師的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具有國家承認的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一致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3、報考小學教師的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申報語文、數學、英語崗位的人員須有擔任過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
4、在本縣公辦學校工作滿3年(含在編在崗特崗教師),報考小學教師的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小學、初中或高中課程(不少于1年);報考初中教師的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課程(不少于1年)。定向培養(yǎng)的免費師范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學質量優(yōu)良;
6、身體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
7、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教師不得報考:
(1)處分期未滿的或因違規(guī)違紀已立案未辦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近三年來有其他較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4)2012年以來,師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違反《洞口縣教育系統(tǒng)嚴禁的“14種不良行為”》(賭博;參加非法組織;生活作風不檢點;亂收費;私分伙食費;體罰或變相體罰、猥褻學生、對學生實施性騷擾甚至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弄虛作假考試舞弊;強制家教家養(yǎng);推銷教輔資料和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教學常規(guī)(不備課,到網上下載現成教案);買賣生源;違反計劃生育;因教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fā)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的職責;網上亂發(fā)帖子、甚至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的;
(5)本學年沒有擔任教學工作的(產假、病假除外)。